宁波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2 点击量:5238次 分享至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开放大学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开放大学是一所独立设置的省级开放大学,由国家教育部批准,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展终身教育与服务的新型高等学校,为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开放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培训、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和新时代工匠培育。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谈或考核、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条件、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1.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报名办法:应聘人员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hrss.gov.cn/)或宁波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nbou.cn/)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好《宁波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宁波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ouyy@nbou.cn(邮件主题必须标明“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9月20日当天可在宁波市第二十六届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洽谈会宁波开放大学摊位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181号)。
联系方式:宁波开放大学人事处(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号),电话:0574-87526375,联系人:楼老师。
2.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2.成绩确定
试讲结束后,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总成绩满分100分。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试讲成绩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开放大学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开放大学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拟聘用人员属于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开放大学网站(www.nbo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12808(宁波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贺老师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开放大学人事处(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号)
邮编:315016
电话:0574-87526375,邮箱:louyy@nbou.cn,联系人:楼老师
宁波开放大学
2024年9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9/11/art_1229676740_4430936.html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